《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同时发布的还有106项检测方法标准,其中29项标准被GB2763规定为指定的检测方法。新标准沿袭了2014版的基本格式,但农药品种、方法标准、残留限量的数量较2014版有较大突破,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各有关单位: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同时发布的还有106项检测方法标准,其中29项标准被GB2763规定为指定的检测方法。新标准沿袭了2014版的基本格式,但农药品种、方法标准、残留限量的数量较2014版有较大突破,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由于数据量庞大,新内容繁多,新标准的实施将给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带来很大挑战。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做好标准执行的准备工作、顺利开展检测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我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联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化妆品检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食品化妆品专业委”),组织邀请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部分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对新标准进行了集中深入研究,并梳理了标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针对GB 2763标准因为组限量与产品限量并存,而导致限量查询困难等情况编制了查询软件。
为共享研究成果、帮助各相关单位节约人力时间成本,我院与食品化妆品专业委联合,于2017年6月分别在海南和陕西举办《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配套方法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GB 2763标准制订背景、过程及关键点解读;
(二)GB 2763标准全面深度解读;
(三)GB 2763查询软件介绍和使用方法讲解;
(四)GB 2763标准涉及的165项方法标准系统分析;
(五)结合重点检测方法讲解相关的检测技术应用;
(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二、师资安排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食品检测领域资深专家,国家标准起草人,资深培训专家
三、培训对象
各级农业局(农委会)、农药检定所相关人员;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食品药品检验所相关人员;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机构中的监督执法人员和检测技术人员;国家粮食局及下属机构;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和检测技术人员;食品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期次设置
第一期 陕西
培训时间:2017年6月11日报到-6月16日12时前离开
报到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75号(陕西公务员大厦)
第二期 海南
培训时间:2017年6月18日报到-6月23日12时前离开
报到地点:三亚市三亚湾路78号(福朋喜来登酒店)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网站(www.iqtt.org.cn)点击所选班次报名(培训&会议→政策法规与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培训班)。新用户需注册。
报名截至时间:每期次开班前3天。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金 卓:010-53897229,153 1143 8254
杨启蓉:010-53897431,135 2219 1011
传 真:010-53897409
Email:iqtt2016@163.com
五、费用标准:
1、培训费3200元(含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授课老师讲课费及差旅费等);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培训费请提前一周汇到以下账号,同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农残限量班+地点+参会人姓名”。
户 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100 6043 6018 0100 01624
六、其他事项
1、参训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原则上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超出费用自理。
2、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机场、火车站均有抵达报到地点的公共交通工具。
4、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单据复印件。
附件:165项标准清单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17年5月12日
详情见下面附件:
关于举办《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及配套方法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1) (1).pdf